经管系学生活动奖励办法
一、为了鼓励我系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文体技能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在学院、校区及本系举办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或班级)及个人。
三、奖励层次和类别:本奖励分学院(含校区)、系部两种层次按团体奖和个人单项奖分别设置实施奖励。
四、具体实施意见:
1、团体奖:
(1)参加学院或校区活动获得团体奖者
凡代表我系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并获得团体奖者,本系按该获奖名次(或等级)的学院奖励标准另外对等奖励;凡代表我系参加校区各项活动获得团体奖者,按该获奖名次的校区奖励标准另外减半奖励。
(2)参加本系活动获得团体奖者
凡参加我系举办的活动并获得团体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①甲类活动(每对参赛队员≥5人)第一名(或一等奖)获得者按80~100元标准奖励,以后每一名次(或等级)按20元级差递减颁发。②乙类活动(2≤每对参赛队员<5人)第一名(或一等奖)获得者按60~80元标准奖励,以后每一名次(或等级)按20元级差递减颁发。奖励名次(或等级)的个数及金额以活动举办时下发的通知为准。凡参加本系校区活动获得名次(或等级)者,按本系奖励标准减半奖励。
2、个人奖:
(1)参加学院或校区活动获得名次者
凡代表我系参加学院或校区活动获奖个人,本系按该名次(或等级)的学院奖励标准额外对等奖励;凡代表我系参加校区活动获奖的个人,按该名次(或等级)的校区奖励标准另外减半奖励。
(2)参加本系活动获得名次者
凡参加本系活动获得名次者,按下列标准奖励: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3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25元……其余按每一名次(等级)5元级差递减,奖励名次(或等级)的个数以活动举办时下发的通知为准。凡参加本系校区活动获得名次者,按本系奖励标准减半奖励。
3、本奖励采用奖金或奖品方式发放,无论参加学院或本系活动,团体最高奖金金额不超过100元,个人奖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元,参加本系活动获奖团体和个人另颁发奖状或证书,具体发放方式依活动形式而定。
4、凡参加院系活动及获奖者,在期末考评及年度评优时将给予加分,办法另行规定。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系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