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果兑现给上一年的职工的年终奖励,在第二年年初发放,
那么这部分奖金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国税发[2005]9号文件吗?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的通知精神,年终奖励发放
单位,可以在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终奖时按本通知规定计算并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同时强调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
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