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关税壁垒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杨德志

世界大战以后,关税的重要性逐步降低,非关税贸易垒的使用日渐频繁。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各种限制进出口的措施。各国所设想的非关税壁垒不下数百种。如美国不时地规定新的卫生标准,使阿根廷的牛肉达不到标准而无法出口美国;哥伦比亚采用“搭配要求”迫使钢材进口商每进口1吨钢材必须购买多吨较为昂贵的国产钢材,等等。非关税壁垒在二战结束后出现并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障碍不是偶然的,一方面,战后许多国家为医治战争创伤而对其国际收支进行强有力的控制;另一方面,战后国际经济矛盾日益尖锐,而关税税率在1967年“肯尼迪回合”谈判结束后已降得很低,各国都在制定非关税壁垒措施,以保护本国的利益。世界各国的非关税壁垒主要有进出口配额制度、许可证制度,出口税和出口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歧视性公共采购政策等,入世后国内出口型企业还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非关税壁垒和障碍,如政治壁垒、绿色(生态)壁垒等。进出口配额制度是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内某种商品的进出口数量或金额规定限额的制度。在规定的限额以内商品可以进口或出口,超过限额就不准进口或出口或征收较高关税或罚款。它曾是世界上最流行的一种对外贸易制度。配额可以直接地限制一个国家每年进出口某种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利用配额限制进口可以有两个办法:一是政府只发放有限的许可证,每张许可证允许一定量的商品入境,没有许可证者不能进口,这种配额通常称为绝对配额;另一办法是政府也发放有限的许可证,并规定一定的数量限制,但没有许可证也可以进口,只是有许可证者免税进口,没有许可证者需纳相当多的关税,这种配额通常称为关税配额。配额往往是政府首选的非关税壁垒,主要是因为这种形式使政府有很大的权力和灵活性。当然,由于配额直接以政府权力为基础,因而容易导致受贿、腐败、黑市等问题。许可证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政府规定商品的进出口必须获得政府许可的制度,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国际贸易制度,许多场合下被认为是一种非关税壁垒。通过发放进出口许可证,政府对于对外贸易行使了充分的管理权。在许可证制度下,同一项国际贸易必须要经过出口许可和进口许可两道手续。缺少其中任何一道手续,该国际贸易的交易都不可能得到实现。但是,有一些自由贸易区,比如香港,一般是不需要进口许可证,但是,特区政府出于公共安全和预防或取缔犯罪目的的考虑,有可能个别实行进出口许可。由于长期以来各国都重视本国出口,所以许可证制度往往是以进口许可为中心。出口许可证制度主要是出于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以及防止某些资源的流失,不得不采取的贸易规制,比如对军事设备、武器、军舰、飞机、先进的电子计算机和通讯设备等类商品实行严格出口管制,防止流入政治和外交对立的国家或敏感地区。

出口税和出口补贴是在商品出口环节所设置的贸易障碍。出口税主要用于抑制某些产品的出口,例如我国就曾对煤炭等商品的出口采用过出口税形式。由于一般国家的贸易保护主要是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因而出口税这种形式使用范围很小,往往只用于一国战略性物资的出口。出口补贴和出口税相反,它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出口,通过给国内生产、经营者一定的补贴,增加这些产品或劳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争取更多的出口。国际上最为普遍的出口补贴是农产品补贴,这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焦点问题之一。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利用一般消费品的安全、卫生、性能等的规定和要求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这是特别难以对付的贸易障碍之一。这种形式主要用于食品、电子等产品的进口。我国不少罐头食品曾因此而在美欧受挫。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工业制成品。发达国家往往规定了严格的技术标准,不符合这些技术标准的就不能获得进口。它包括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标准,比如日本的JIS标准。第二,卫生检疫标准。主要适用于农产品、食品、化妆品以及健康用品。由于现代人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以及越来越滥用食品化学添加剂,所以卫生检验标准也越来越严格,所适

用的商品门类也越来越多。

第三,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由于进口商品也被要求与进口国的有关包装和标签的规定相一致,所以这方面也成了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四,环境保护标准。这也是地球规模环境保护时代的必然趋势。这方面的标准也越来越严格。歧视性公共采购政策是通过规定本国政府购买力的投向来限制商品进口。一般来说,政府在国内市场上是商品和劳务的主要购买者,他们的购买力对市场具有重要影响。通常规定政府应优先购买国产商品,这实质上是对进口商品的一种歧视。例如,美国1933年制定的《购买美国货法》规定给予国内供应商优先购买权。

政治壁垒是指西方一些国家经常以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的所谓劳工生产标志及所谓的人权作品为衡量标准。比如对方认为贸易伙伴提供的产品是由劳改犯、童工参与制造,或者是在没有安全和健康保障的条件下生产,如果他们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存在,就会将你的产品拒之门外。至于绿色或生态标准壁垒,比如对使用有机化肥和剧毒农药生产的蔬菜、水果、转基因食品,特别是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各种营养成分没有提供全,掩盖了对人体有害或不利的成份等,对此类产品也一概拒绝。此外对产品包装有许多生态方面的要求,比如使用没有经过处理的原木作包装。除了这些措施之外,目前世界各国还有众多形式的非关税壁垒,如国营贸易、边境税额调整、反倾销法规、海关估价程序等。与关税相比,非关税壁垒通常比较隐蔽和难以对付,因此,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以及世贸组织都要求各缔约方之间不设置非关税壁垒,只能通过关税进行进出口的调节。当然,规定和现实有一段距离,非关税壁垒问题近年来一直是贸易谈判的中心问题之一。进出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度都是对进口数量进行直接限制的非关税措施。企业应对进口数量限制的策略,从长期看,要苦练内功,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因为,无论是进口数量限制,还是其他的非关税壁垒,或者关税壁垒,作为企业要想成功跨越,最重要的是企业的竞争实力。从短期策略上看,企业可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注重搜集信息,加强对进口数量限制的跟踪研究。比如,研究配额的变化、产品的要求、原产地的规定等内容以及这些内容的变化趋势、这种变化趋势对企业的短期和长远影响等等。例如,近年来,美国政府实施了旨在促进美国和加勒比盆地CBI国家纺织品服装生产和贸易一体化的807条款,其实质是要给CBI国家相当的优惠从而削弱亚洲国家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目前,美国进口服装中,34%来自北美自由贸易区或807贸易协定或特定区域。预计在今后的几年中,国际纺织品服装市场竞争主要是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加勒比盆地国家和地区及亚洲国家和地区之间展开。对此,我国企业应该作好新的对策。

第二,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绕过进口数量限制等非关税壁垒。绕过进口数量限制可以在该国进行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该子公司依照东道国的有关法律而设立,就是东道国的公司,生产的产品就是该国的产品,自然可在该国内畅通无阻。例如,在美国要求日本汽车实行“自愿”出口限额后,日本大量的汽车制造公司到美国本土设厂生产,最后使“自愿”出口限额失效。绕过某国进口数量限制还可以在没有被限制的第三国进行直接投资来实现。例如,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迫使我国香港实行纺织品“自愿”出口限额,造成香港纺织品企业纷纷去新加坡投资设厂,因为当时新加坡向美国出口纺织品还不受配额限制。后来新加坡也被迫规定出口限额时,这些香港纺织品公司又转移到不受配额限制的泰国和马亚西亚投资设立子公司,继续向美国出口。

第三,对出口的各个环节加以研究,机智灵活地逃避进口数量限制壁垒。但不管怎样,从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来看,非关税贸易障碍将是逐步减少的,关税税率也将不断降低。自由贸易仍是当今国际贸易一大趋势。

责任编辑:吴贤广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