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
四川省2008年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院大专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1、凡符合《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规定的我院大专学生,均可参加“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评选。
2、各系(部)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为标准,加强对申报学生资格审核,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并于2008年3月30日前将初评结果及参评学生相关材料报学院团委。
 3、参评学生在认真学习《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的基础上,填写《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参评登记表》及《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项目表》,并把个人照片贴在参评登记表上。
4、各系(部)要严格把关,按照评选条例认真进行筛选。
5、院团委将在各系(部)筛选的基础上,根据《条例》进行审核后,报学院确定“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上报名单。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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